如何办理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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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如何办理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落户?

  答:据记者了解,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落户的申办条件为:落实侨房政策退还产权的侨房业主或继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1.当地侨办出具的侨房产权人来厦落户审核表。2.申请入户人员的户口、身份证及关系证明。3.退还产权通知书。4.产权凭证。若房屋产权人为多人,且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关系,还需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办理户口的公证。5.派出所出示《入住情况调查表》。6.拟落户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的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办理程序如下:1.符合条件人员,经当地侨办确认后,可持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2.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办结。

【凤凰华人资讯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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