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提高古籍保护水平,推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的抢救保护。
图为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在修复珍贵古籍。(图片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中新社报道,《意见》提出,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古籍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促进古籍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针对主要目标,《意见》明确,古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古籍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古籍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作用更加突出,古籍事业繁荣发展。
在提升古籍工作质量方面,《意见》要求,要提高古籍保护水平。持续推进中华版本传世工程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完善书目数据,编纂总目提要,摸清国内外中华古籍资源和保存状况。加强古籍存藏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保存条件,做好异地、异质灾备保护,确保古籍资源安全。
《意见》指出,要提升古籍修复能力,加强濒危古籍抢救性修复。加强国家版本馆古籍版本资源建设,做好散落失管古籍的征集保藏。推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的抢救保护。强化古籍保护基础性研究,发挥科技保护支撑作用,推动古籍保护关键技术突破和修复设备研发。
在加快古籍资源转化利用上,《意见》明确,要推进古籍数字化。建立健全国家古籍数字化工作指导协调机制,统筹实施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积极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支持古籍数字化重点单位做强做优,加强古籍数字化资源管理和开放共享。统筹古籍数字化版本资源建设与服务,推进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
《意见》指出,要做好古籍普及传播。加大古籍宣传推广力度,多渠道、多媒介、立体化做好古籍大众化传播。持续推进古籍进校园工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加强古籍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海外文化平台开展古籍对外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展示展销力度,推动古籍图书对外版权输出,做好中华优秀典籍翻译出版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