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青春慢慢变成老树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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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纹深处常常会闹出革命。老树的年轮越多,树皮也越粗糙。很多年前,我不能想象自己有皱纹。一晚做梦,梦见7岁的我在暗无天日的托儿所见到满头白发满脸皱纹的我,说你今天居然沦落到这个样子,半夜惊醒,浑身冷汗,想若真如梦中情形,今后的日子必然是每况愈下夕阳日暮,发誓一定在皱纹出现之前死去。恍然窥见细细的纹路在眼角聚集,开始庆幸自己毕竟还是平常普通人,若是那些全身资产集中在样貌上的明星,那不更加天塌地陷?

智慧是有皱纹的,看大脑图像,那些浸泡在福尔马林药水里的大脑标本,发现那些聪明的脑袋的确更加沟壑纵横。记忆中浸泡在药水里的爱因斯坦大脑就是皱纹特多的。

青春曾经是一场病,病得恍恍惚惚、懵懵懂懂、迷迷茫茫,惊讶居然花了那么多的时间才把人生最基本的几件事情看得真切些!当年曾经厌恶飘着油腥味儿的青头小伙身上的汗臭,那么冲。而现在就连阿拉伯人身上的羊膻味儿也渐能忍受了。这才知道老人身上的臭才是最终极的臭,是暗色的混混沌沌的臭,慢慢腐烂的垃圾臭,黑死的臭。老人的体臭里哪里还藏着掖着什么了不起的大智慧呢?我告诉你吧,智慧的味道是青春气息,跟年月毫无关系!

青春曾经是一场病,至今已经拖延成了慢性病。经了岁月的肌肤对疼痛再也不那样敏感了,因为它什么都不再想感觉了。额头的汗被皮肤褶皱拦截住,停留在鬓角。停住了,被皮肤吸进去,盐滞留在皮上,进不去。

青春再臭也还是有希望的。无论那些诗人哲人如何赞美,老总是老了。

老师早就已经不能容忍任何人看到他的皮肤了。然而有一天我经过他的卧室,还是不经意瞥到了。

他的头发早已稀疏,蓬乱的白发,保持着苍白的颜色,决不妥协地不再梳理。他的眉毛还没有白,耸动起来依旧那样骇人,他的眼睛仍然喷火放光,时而射出激情狂飚。他依然精心注意外貌,依然穿庄重考究的黑绸衬衫。他白天的时候,依然是一头凶狠的老狼。平常上舞蹈课他都带了彩色的灯来,在柔光里,所有的缺陷都被掩盖。

他的卧室也是暗暗的,这样他的缺陷也没有了。的确,作为一个70岁上下的老人,他的体魄的确超过普通的年轻人。他的卧室是深蓝色的,深蓝的窗帘,深蓝的被褥床单。

老师年轻了一辈子,居然也抗不过老,那天我看见涎水从他嘴角溢出,在深蓝的床单上留下一搭湿印子。记得他曾说过等写完这个剧本有了钱会去买那件狐皮外套。

他是坚强不屈的老战士,明知无以对抗强大的时间,但一定要奋战到底,但,终究依然是老!

野史里讲,伊丽莎白一世就是因为小情人Essex冒失闯入她的闺房,见到她颓然老态,才最后下狠心杀他的。Essex公爵说,“她除了皇家身分之外,一无所有。灰色头发披散脸旁,面颊上没有胭脂,双眼也无神,朝臣常见的闪亮眼睛毫无踪迹。”

老年人的魅力有一大部分来自于化妆品与衣饰。很多风姿绰约的中老年妇人都不能让人看到她们早晨刚睡醒的脸。那枕头上的涎水,下垂的皮肤,再怎样也是丑陋。 宋美龄一生从未让人看过她没有化过妆的脸,连蒋介石都没见过。赫本老年也谈到不修饰整容不见任何人。

叶慈在《航向拜占庭》的诗里写道:衰朽的老人无非卑微琐碎,好像细杆子上摆荡着的一件破衫,除非灵魂击掌长吟,愈越高声歌咏褴褛 穿着生死必然的衣裳!让我慢慢变成那棵在黑森林里的老树,在阴影下背景里,等待精灵路过。希望半个世纪后,我能比她更酷。

【凤凰华人资讯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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