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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下士異被

发布日期:2019-09-18 00:00:00

潘國森

 先前英國一家大學的睡眠專家發表研究報告,指出不少同床而睡的夫婦晚上受到配偶滋擾,導致睡眠質素下降,例如一方有鼻鼾聲或晚上輾轉反側之類的無心之失。專家建議如有這些情況,應該考慮分床或分房睡覺,否則長遠計會影響健康和雙方感情,嚴重的甚至會引發離婚。專家又指出在古羅馬時代,夫妻只在有性行為的晚上方才同床。現代夫婦普遍每晚都同床的習慣是近代都市化的產物,是因為居住環境變得狹窄所致。有關報道在大中華地區報章廣泛譯載。

 香港人普遍都有夫婦理應夜夜同床的想法,這也是近代的新概念。五六十年代的港產電影常有男女角色做掛名夫妻的情節,銀幕上的處理手法每每是兩人分床就寢,表示雙方清清白白。而劇中其他人物,如抱孫心切的家姑之輩,就非常關心小兩口是否同床。若不同床,就意味虓P情可能有問題。成語「同床異夢」解作關係原本應該極密切的人貌合神離;加上「枕邊人」是配偶的別稱,夫妻同床並枕豈不是再正常不過?

 過去中國人在睡眠的生活習慣其實與羅馬人相似。別的不說,中國傳統行一夫多妻制,不少中產階級都有妻有妾,豈能每夜都與正妻同房?已婚婦女若受到丈夫冷待,稱為「獨守空房」,可見夫妻同床安寢並非必然。五十年代香港人口暴增,不少低下階層住所異常擁擠,當年有所謂「一家八口一張床」之嘆。環境逼人,既然全家老少同睡一床亦為普遍現象,經濟能力一般的小夫妻要分房分床就未免太奢侈了。

 而且中文這個「房」字還有深層別解,不必然單純是房間一個。《黃帝內經素問》指出,「醉以入房」是導致人未老先衰的其中一個不良生活習慣,這當然不是說臨睡前喝一點酒。入房就是說夫妻性交,相類的詞彙還有「行房」和「房事」,前者是動詞,後者是名詞。

 學術界有一個重要原則,研究任何課題之前,應該先了解有沒有其他人做過相同的研究,避免重複前人的工作,浪費資源。夫婦是否同床一事,中國養生家早有結論,那時西方學術界甚至還未開發出今天常用的統計技術。西方醫護人員沒有條件多點了解歷代中國醫家的研究成果,容易流於輕率批評古人的真知灼見有欠「科學根據」。古代養生家認為:「上士異室、中士異床、下士異被。」最高明的養生家夫妻各有寢室,次一等的雖然同房亦分床,不能不同床亦要求不同被。所謂禮失求諸野,古人許多生活習慣,只能在日本找到!因為日本人留了許多唐代的生活習慣。現時許多日本家庭仍使用疊蓆(日語音譯為榻榻米),晚上睡覺時拿出各人的被鋪,起居間搖身一變而成為臥室,連床也省掉,那就無所謂同床與分床之別。配偶仍然可以是「枕邊人」,卻是「異被」的養生下士。現時本地不少睡房用品的廣告都有用到夫妻晚上爭被的情節,搞不好的話晚上茞D,就有可能患上感冒。

 可見「同床異被」實在大有道理!

来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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