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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真实的鲁迅先生

发布日期:2019-11-30 00:00:00
    一篇文章让你彻底认清的真面目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须发直立、横眉怒目,严肃、无趣。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有趣得很。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现在,我来还原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壹

    鲁迅从小就是个逗比王。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班上有个女生很爱哭,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眼泪两条,鼻涕两条,他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这辈子居然没有母胎solo,可真是奇迹。起绰号的套路一套又一套,说脏话这本事也没落下。因为热爱脏话学,鲁迅还专门写过一篇杂文《论“他妈的!”》,归纳中国人的骂人方式和“国骂”的悠久历史;

    理论在于实践,被他怼过的人,堪称可绕地球三周:胡适、林语堂、周作人、徐志摩、马寅初、梁实秋、郭沫若.......

    

    其中最经典的,当属和郭沫若的对骂:知道郭沫若抛妻弃子、不负责任后,鲁迅写了一篇专门骂郭沫若的文章。郭沫若知道后也不甘示弱,还嘴道:鲁迅乃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最后鲁迅淡定地回了十四个字:远看一条狗,走近一看,郭沫若先生。(鲁迅:这话还真是我说的)这还是他已经没有兴趣再与郭沫若相斗前提下说出的话,可真行!最让人“敬佩”的是,他一生只留下过一张大笑的照片,除此之外都是不苟言笑、眉头紧锁。这个硬核直男,大概是在暗暗装酷吧。

    

    

    贰

    硬核归硬核,因为幽默风趣,喜欢开玩笑的性子,鲁迅让人一点儿都讨厌不起来。好友章衣萍的太太回忆,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鲁迅玩,看到他正在往家走,就隔着马路喊他。 鲁迅没听见,大家就撵到他家门口,说:“嘿!对着你喊好多声了呢!” 鲁迅连连回答:“噢!噢!噢!噢!噢!” 别人纳闷,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回。 这时鲁迅笑着说:“你不是叫我好多声了么,那我得都还给你呀。”光是随文字脑补一下,都要被他气笑。

    

    好朋友川岛结婚的时候,鲁迅更是在送给他的书封上写道: “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 真不愧是“什么都懂”的大文学家!如果大家了解这样的鲁迅,哪怕要全文背诵他的文章,估计都不会觉得他让人头痛了吧。

    

    叁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吃货。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等。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猴头菇,带到上海,送给鲁迅。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40年后,浙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曹靖华专门写文告慰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鲁迅实在太爱吃了,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肆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就把辫子给剪去了。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 鲁迅自己设计的大衣

    ▲ 鲁迅的混搭风

    伍

    1936年,鲁迅病逝。

    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这句话,其实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骂这个骂那个,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那时打笔仗,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结果据夏衍的说法,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喜欢玩设计搞收藏,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我为什么要写鲁迅?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什么是享乐人生?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鲁迅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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