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应公平对待些投奔自己祖国的“疫情难民”
搜 “难民”一词,百度知道解释为:广义来说难民是指由于天灾或人祸而生活无着落、流离失所、需要离开原居地的人。
根据1951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1条的规定,难民是指因种族、宗教、国籍、特殊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恐惧被迫害的充分理由,置身在原籍国领域外不愿或不能返回原籍国或受该国保护的人。
难民一词亦适用于由于其居住国或国籍国部分或全部地遭到外来侵略、占领、外国统治或出现严重危害公共秩序事件,而被迫离开自己的习惯居住地而在其居住国或国籍国以外寻求避难的任何人。
但我想给这次因恐惧遭“新冠病毒”迫害(伤害),而将逃回国内的的华人华侨起名为“疫情难民”。
他们并非生活无着落、流离失所,但他们却确是由于“天灾(疫情)和人祸(居住国防控失力)而需要(虽然很多是自认为的)离开原居地的人。或者说向更安全的可以去的地方转移。
而祖国就成为了他们去向的首选。
这是一种依赖,更是一种信赖;他们相信在这个时刻,中国是比他们原居住地更安全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他们不远万里,不惜血本(天价的机票)想方设法,飞回祖国!
对一个普通人来说,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英雄毕竟只是少数,不怕死不怕病的人也是少数。安全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
虽然说安全和安逸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但是为了追求更理想的生活,他们或他们的祖先,之前远渡重洋,到海外谋生或享受,窃以为也是一种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我想,会让世界重新思考了一个放弃了很久的古老话题:大社会小政府模式和大政府小社会模式的孰优孰劣问题,这个暂时放下不表,但无庸置疑的是:重大灾难面前,强大的政府控制能力是极重要的!这次疫情之下,连世卫组织总干事都明言不讳地表明:如果......,他原意在中国。
地位如此的人尚且如此心思,何况那些在政治地位上无所追求的华人华侨呢?他们此时此刻,想到一个安全地,不是最正常与正当的需求与想法吗?
他们飞回来了!
但是,他们飞回来,势必给好不容易才把悬着的心稍放下的国人的心悬起来了!毕竟这些飞回的同胞很多人可能已经感染上了病毒,他们的回家,肯定会给自己不时带来被传染的隐患的。
每天公布的输入性病例的统计数据,更让我们担心这些人带来的风险。
于是,“祖国建设你不在,千里投毒你最快”之类的责骂小视频传遍每个人的手机!一时间,那些回国或准备回国避难避险的同胞似乎成了罪人,成了过街的老鼠,虽然还谈不是人人喊打,但起码似乎也成了罪人或是犯了什么大错的有道德缺陷的人似的了。
特别是那个“矿泉水”女孩,更是成了众人口诛笔伐的代表了。
当然,那个高喊“救命啊、有人骚扰啊”却不尊重别人的生命安全的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澳籍女士,不在本议范围。就如在避难国强奸妇女的难民,一样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不能因为有这些个别的案例,我们就可以天经地义去歧视、漫骂、怒斥那些守法遵规的回国避难的同胞合理行为!
在个别人心里,我们的“历史教育”成果之一的仇外排外情结更是亢奋与扩展到了“一切入境者都是敌人”的程度了!
我本人并没有至亲好友在国外,但我只是其于“换位思考”,想与朋友们说一句:请善待那边投奔自己祖国的“疫情难民”。
当初,疫情在武汉首发,还没有在国外扩散时,多少的防疫物资是由这些人组织运回的???
这些人回家避险,也是接受了国家规定的14天的隔离观察规则的(个别特权人物不在此议范围)。
本人想说的是,世界已经是地球村,国界不应成为一个人的身份的主标签。国人出国定居、旅游、学习甚至享受消费都是正常事;回国避险也是正常之心理。
对这些人,不应视为另类;不是关爱有加,就是喊杀喊打,这些都不是正常与公平之举!
我认为,我们应该公平对待之,在隔离、检查、诊疗过程中,是中国户籍的,参照户籍地相对的医疗医保政策对待;非中国籍的,费用自理,不提供“免费午餐”。在行为上有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置之。
最新消息,是非中国籍人士免入我国门,这是务实之举。但也打了那些对当时疫病刚暴发时,别人撒侨关门国家上纲上线的“正义者"一大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