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洁华
朋友寻人。事缘许久未聚的老友们相约晚饭,十个人就只欠其中一个未见回覆。她没耐性等了,于是翻箱底找出这个人青年时代的照片,放到网上说:「此人从不覆电邮,大家知道他的下落吗?」此举果然有效,失踪者急急自首,说「我在这裡,我可以晚饭!」
字裡行间感觉到一阵恐慌,这是绝对可以明白的。他现在不过六十,但已老掉大牙,头上没有半丝毛髮,且走路像个驼子,似乎已为自己的人生付上不少代价。上载到网上的照片,见一个头髮浓黑有密麻鬍子的硬汉,带大学同学上山扎营,并手抱结他在唱营火。他眼望远方,一副远大志气的神情;图片提醒了所有认识他的友人,他是如何雄心壮志;大家又曾如何对他寄予厚望。
难怪他投降了,看见自己廿多岁的照片便双脚发麻,快快报上名来,可恨是不能删掉图片,更不能告别老友(他们是他最珍贵的财富与生命资源)。他未几收到了所有人的回应:「天,我几乎忘了他的模样!」;「噢,我很想念那时的您,还有那些好日子!」;「生命发生甚麽事了」;「哭笑不得......。」他也幽幽地写上:「我也很怀念我自己......。」
时间是个有小学和大学同学的杀手,且杀人不见血。我们无论变得更好或更坏,生活的志气也要坚定不移。这个备受嘲弄的男人其实心裡畅快,因为还有人有他的照片,还有那麽多人爱护他,要他佔友谊的一席。他的价值被承认,且跟他人的生命结成了坚固的环。听那些尖叫声和欢呼声,甚至谑笑,都是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