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近日引发高度关注,事情有了最新进展。大成双语学校小学部学生家长透露,事情曝光后欺凌者已未到学校上学,但至今校方还没给所有学生家长一个可以放心的解释与交代。

大成双语学校宿舍资料图。(图片来源:大成双语学校官网)
欺凌者去向引关注
南京《扬子晚报》旗下紫牛新闻报道,上述家长表示,“我们更关心两个欺凌者的去向,担心转学出去也会祸害其他学校的孩子。”
学生家长王先生(化名)说,这次事件受到处罚最重的几位教师除了生活教师外,都有些“背锅”的嫌疑。
“被开除的班主任辛某某其实是这个学期才刚带这个班,没几个月,去年一直是另一个班主任负责。按照小孩已经被欺凌长达一年半时间推算,上一个班主任管理的时间更长,但没有发现和制止欺凌,上个班主任现在也没有被处理。被开除的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之前给我们家长开会的时候,我们也能感觉出来他是一个很有能力和经验的老师,现在也被开除了。”王先生对副校长裴某某被开除表现出惋惜,但他认为学校作为私立学校如何应聘和开除教师也是学校具有的权力。
学校曾发文禁止家长们转发相关视频
欺凌事件发生后,一开始消息还仅在校内传播,王先生在内的家长都很震惊。“学校给每个年级每个班的家长群里都发了禁止转发相关网贴视频的通知,并且提到受害小孩家长此前已经和欺凌者家长有过协商,不满意后闹事。”
王先生认为此事换任何一个家长身上,都不能对学校的言行和处理满意。后来事件闹到大同市人尽皆知后,不少其他学校的家长都开始庆幸自己孩子没送到大成双语学校,在这所学校上学的学生和家长们也有了不少压力。
据悉,大成双语学校在大同市新城区的一角,如果学生家庭住在老城区,交通上还是比较麻烦,“我自己孩子现在是多交钱申请了校车接送到小区门口,本来打算三年级后也住校。出现欺凌这事后,我是绝对不可能让孩子以后住校的,哪怕我们多花点钱单独租个校车,也还是要孩子回家住。”王先生坦言。
北京央广网报道,大成双语学校一家长此前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四年级的儿子在校一年半时间内一直遭到同班同宿舍的同学赵某某霸凌,自己的儿子在家表现出想要轻生的想法,后在向其奶奶哭诉时才在奶奶的追问下说出自己遭到同学霸凌的事实。
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26日发布通报称,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警方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赵某某、晋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此外,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处理结果与网民心理预期差距大
上海观察者网28日刊文称,网民尤其对联合工作组做出的关于两未成年人的处罚通报内容意见很大。大家普遍认为,从报道来看的极端欺辱行为与最终的处罚结果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对称,距离大家的心理预期差距极大。
文章指出,从法律的角度出发,通报中的“处罚”已经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能够做到的较为理想的状态了,期待从刑事角度进行处罚的可能性为零。于是不可避免的,又回到那个对中国刑事立法、尤其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如何规制的老问题上。
北京央广网也刊文表示,通报给出的处理结果与事件“烈度”明显不匹配。若欺凌者已经成年,此事无疑已属刑事犯罪范畴。尽管由于年龄因素,相关欺凌行为不能受到法律惩治,但“刑罚”可免,他法惩治不可免,对欺凌者的惩治理应高过“行为矫治”规格。譬如,欺凌者暴虐成性,心智又不成熟,可能给其他孩子造成困扰,是否该将其送入包括特殊教育系统在内的环境中接受管教?再如,欺凌行为是对孩子和家庭的严重摧残,如果欺凌者与监护人仅仅是向受害者和监护人“诚恳道歉”,显然有失公平。同时,对于学校相关管理者在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应予以进一步追责,才能抚慰世道人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