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配合“美台21世纪贸易倡议”首批协议,台湾财政部近日公告通关作业要点,一共4大重点,包含扩大预先审核申请对象范围、预审时效,以及放宽从台湾出口的台湾产货物、非台湾产货物至美国,若遭退回,复运回台时,进口享免税;同时,进口货品遭拒收后原货复运出口,可退还原缴关税的机制。
台北市高楼密集。(图片来源:台北中央社资料图)
台北中央社28日报道,经过1年协商谈判,美国、台湾6月1日透过美国在台协会(AIT)与驻美代表处,于华府签署“美台21世纪贸易倡议”首批协议,涵盖关务行政及贸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业、服务业规章、反贪腐、中小企业等5项议题。
关务行政及贸易便捷化部分,台湾财政部28日公告通关作业要点,关务署官员表示,美国相关法规比台湾宽松一些,协议要求双边提供对等权益,此作业要点的目的,就是在处理台美法规的落差。
关务署官员指出,首先是预先审核制度扩充适用;所谓预先审核制度,可加速货物通关并减少无谓税则见解不同的纷争。现在台湾只开放给进口商、其代理人可以申请,未来出口商、制造商或是具有正当理由等都可申请;有需求的台厂,也可向美国海关申请。
再者,关务署官员表示,台湾原针对部分预审设有时效,未来预先审核的决定,除非经海关依法令变更或撤销,否则可以持续有效。
第三,有关退回货物的部分,关务署官员指出,目前台湾针对台湾产产品,出口后3年内退回,原货复运进口,可以享受免征关税的优惠,未来对美方将扩大至非台湾产产品。也就是说,只要台湾出口台湾产产品、非台湾产产品至美国,后续从美国被退回台湾,即可适用此优惠。
第四,关务署官员指出,将设立所谓“拒收退回”机制,也就是自美国报运进口货物,因货物损坏或规格、质量与原订契约不符而被拒收,且未经使用,申请原货复运出口,纳税义务人可自缴完税1年内,申请退还原缴关税。
此外,快递货物变革这次尚未列入要点,关务署官员指出,待海关建构出相关配套措施后,会再修改要点,将其纳入。
快递货物变革主要有2点,首先是汇总缴税机制,再者,现行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没有超过新台币5万元,除涉及输出规定等情形外,可以简易申报单办理通关,未来台美间的货物,价格低于2500美元,就可走简易申报。(完)